关于举办第四期听障人员普通话集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陈兵发布时间:2018-04-13浏览次数:1645

中国盲文手语推广服务中心关于举办第四期

听障人员普通话集训班的通知

 

河北、黑龙江、福建、山东、贵州、甘肃、青海等省语委办,江苏省有关特殊教育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和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定于4月下旬在南京举办第四期听障人员普通话集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训单位

中国盲文手语推广服务中心。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内。

二、培训对象

(一)江苏省有关特殊教育学校未获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听障从教人员,以及听力障碍的社会人员。

(二)河北、黑龙江、福建、山东、贵州、甘肃、青海等省语委办报送的听力障碍人员。

三、培训时间

2018423日至427日。

422日下午报到,427日下午结束。

四、报到地点

江苏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培训公寓)。

从南京站(小红山汽车站)可乘坐地铁1号线到迈皋桥站下车,换乘8路或74路,在吉祥庵站下车,往回步行至第2个红绿灯口(向东)左转,直行500米;

从南京南站(长途汽车南站)可乘地铁3号线到南京林业大学新庄站,从1号出口出站,步行260米在新庄广场东站换乘125路公交车,到南京特教学院站下车;

从长途汽车南京东站可乘125路公交车到南京特教学院站下车;

南京禄口机场乘坐地铁S1号线到南京南站,站内换乘地铁3号线到南京林业大学新庄站下车,从1号出口出站,步行260米在新庄广场东站换乘125路公交车,到南京特教学院站下车。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方式:江苏省特殊教育学校听障从教人员向所在学校报名;江苏省听障社会人员直接向中国盲文手语推广服务中心报名。河北、黑龙江、福建、山东、贵州、甘肃、青海等省的听障人员由各省级语委办(测试中心)统一组织报名。

(二)报名人员需提交电子证件照1张,电子证件照为jpg格式,大小390×567像素,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

(三)报名组织方需填写报名汇总表(附件),请于422日前将汇总表和电子照片发送邮件至mscs@njts.edu.cn(江苏省内个人报名直接发送电子照片即可)。

(四)集训结束后,由中国盲文手语推广服务中心考点组织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专场测试。

(五)本期集训班费用包括:培训费、普通话水平测试费、食宿费。

1.江苏省特殊教育学校听障从教人员培训费、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食宿费,由承训单位承担,往返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报销;

2.其他人员培训费、普通话水平测试费由承训单位承担,食宿费(150//人)及交通费自理。

(六)学员住宿地点为南京特殊教育学院培训公寓。

中国盲文手语推广服务中心联系人及电话:

吴月芹,电话:13951915240

江苏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

王婷婷,电话:025-89668115

 

 

 

中国盲文手语推广服务中心

2018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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