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八期听障人员普通话集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陈兵发布时间:2020-10-20浏览次数:5477

关于举办第八期听障人员普通话集训班的通知

 

各省级语委办,江苏省有关特殊教育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和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受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委托,经研究,定于12月在南京举办第八期听障人员普通话集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训单位

中国盲文手语推广服务中心。

二、培训对象

(一)江苏省有关特殊教育学校未获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听障从教人员。

(二)各省级语委办报送的听力障碍人员。

三、培训时间

20201218日至1224日。

1218日下午报到,1224日下午结束。

四、报到地点

南京林业大学培训中心(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61号南林大厦)。

五、其他事项

(一)本期集训班限额70人;如所在省份报名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语委单独承办,中国盲文手语推广服务中心派员培训、测试。

(二)江苏省特殊教育学校听障从教人员向所在学校报名;其他省份听障人员由省级语委办统一组织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三)报名人员需提交电子证件照1张,电子证件照为jpg格式,大小390×567像素“身份证号码”命名

(四)报名组织方需填写报名汇总表(附件),请于1120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稿、汇总表盖章扫描件和集训人员电子照片发送邮件至pthcs@njts.edu.cn

(五)集训结束后,由中国盲文手语推广服务中心考点组织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专场测试。

(六)本期集训班费用包括:培训费、普通话水平测试费、住宿费。

1.江苏省特殊教育学校听障从教人员培训费、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住宿费,由承训单位承担,往返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报销;

2.其他人员培训费、普通话水平测试费由承训单位承担,食宿、交通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七)江苏省特殊教育学校听障从教人员食宿统一安排在南京林业大学培训中心。

(八)江苏省特殊教育学校听障从教人员报到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出示江苏健康码(苏康码)与14天行程轨迹;其他省份听障人员须提前申请江苏健康码,报到时出示江苏健康码(苏康码)与14天行程轨迹。

报到时非绿色健康码,以及报到前14天到访过境外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者,不予报名注册。

集训期间,参训学员须严格遵守属地疫情管控措施,如有违反疫情管控措施者,将取消集训资格,并通报属地疫情管控部门和所在省份语言文字工作部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吴老师,微信:njtspth

韩老师,邮箱:pthcs@njts.edu.cn,电话:025-89668130

 

附件: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集训与测试报名汇总表 

 

 

中国盲文手语推广服务中心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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